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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英文名:Zunyi Medical CollegeSchool ofmedicine andScience 简称:“医学与科技学院” 所在地:遵义 类型:医药类/医学

普通本科
  •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653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院长蔡善君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实施录取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贵州、重庆、四川、江西、广东、广西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计划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地招生录取批次工作安排实施)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第十五条 我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七条 我院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我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院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我院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我院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第二十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2)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 (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3)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4)麻醉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女生身高150cm以上(含150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第二十三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八章 复查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 联系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监督电话:28643387(兼传真)、28609366           电子邮箱:kjxyzsbgs@163.com学院网址:http://mts.zmc.edu.cn/招办网址:http://www1.mts.zmc.edu.cn/zzjg/xgb/ca02.asp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653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园区1号路12号       邮政编码:563000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实施录取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贵州、重庆、四川、江西、广东、广西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计划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地招生录取批次工作安排实施)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第十五条 我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七条 我院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我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院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我院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我院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第二十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2)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 (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3)口腔医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4)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5)麻醉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女生身高150cm以上(含150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第二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院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第八章 复查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联系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监督电话:28643387(兼传真)、28609366           电子邮箱:kjxyzsbgs@163.com学院网址:http://mts.zmc.edu.cn/招办网址:http://www1.mts.zmc.edu.cn/zzjg/xgb/ca02.asp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4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53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园区1号路12号邮政编码:563000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实施录取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贵州、重庆、四川、江西、广东、广西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计划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地招生录取批次工作安排实施)。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七条 学院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院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院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院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第二十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并结合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要求)。(2)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3)口腔医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4)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5)麻醉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0cm(含)以上(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6)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0cm(含)以上(根据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无色盲,无色弱(注: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以上的,无身高要求)。第二十一条 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院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予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复查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园区1号路12号邮政编码:563000区        号:0851联系电话:28609366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23138982监督电话:28609366                      电子邮箱:kjxyzsbgs@163.com学院网址:http://mts.zmc.edu.cn/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mts.zm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详情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08-05-04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1、简介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创建于2001年5月,于当年9月正式开始招生。2004年经教育部再次确认,将原遵义医学院科技学院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实行独立运行机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独立学院。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代码(国标:13653)学院现占地150余亩,预留用地150亩,现有在校生近3000人,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学院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设置以临床医学专业为重点,同时设有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医学为主、文理渗透、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生实习基地以遵义、成都、珠海、贵阳等城市的中心医院为主。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审批学生学位有关事宜及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学院还设立专家督导组,监督和指导教学实施,确保教学质量。在学生管理上,通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社团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2、办学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贵阳路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5、办学层次:本科教育6、办学特点:普通本科办学层次,开设有临床医学、医学美容、眼耳鼻喉科学、妇产科学、急救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物制剂、药品检验、英语、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主要面向贵州省内招生。 二、招生计划2008年,学校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等省(区)、市,共计750人。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三、专业录取规则1、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我院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2、凡符合规定享受加分待遇的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时的分时级差为20~40(或按当地录取政策录取);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一志愿二专业,一志愿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小服从)。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上述原则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考生。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五、招生组织机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七、咨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设立考生咨询室,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并解答他们的疑问。2、网上查询录取结果:中国大学生网,网址:www.Chinadaxuesheng.com或www.Chinadaxuesheng.edu.cn学院主页:www.zmc.edu.cn或www.zmc.gz.cn 3、招生期间查询:0852―8204408、8204428详情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2010)2010-05-14
一、学校概况1、简介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创建于2001年5月,于当年9月正式开始招生。2003年底经教育部确认并批准,将原遵义医学院科技学院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实行独立运行机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独立学院。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代码:13653。学院现占地150余亩,预留用地150亩,现有在校生4300余人,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学院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设置以临床医学专业为重点,同时设有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医学为主、文理渗透、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生实习基地以遵义、成都、珠海、贵阳等城市的中心医院为主。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审批学生学位有关事宜及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学院还设立专家督导组,监督和指导教学实施,确保教学质量。毕业生授予教育部颁发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2、办学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贵阳路?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5、办学层次:本科教育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7、办学特点:普通本科办学层次,开设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物制剂、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等本科专业。 二、招生计划2010年,学校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重庆、江苏、江西等14个省(区)、市生源,共计750人。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三、专业录取规则1、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我院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2、凡符合规定享受加分待遇的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时的分数级差为20~40(或按当地录取政策录取);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一志愿二专业,一志愿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小服从)。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上述原则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考生。3、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4、口腔医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四肢无残疾(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五、招生组织机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七、咨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设立考生咨询室,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并解答相关疑问。2、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院主页:www.zmc.edu.cn或www.zmc.gz.cn 3、招生期间查询:0852―8204791、8205801详情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2011)2011-05-10
一、学校概况1、简介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创建于2001年5月,于当年9月正式招生。2003年底经教育部确认并批准,将原遵义医学院科技学院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实行独立运行机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独立学院。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代码:13653。学院现占地150余亩,预留用地150亩,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学院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设置以临床医学专业为重点,同时设有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医学为主、文理渗透、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生实习基地以遵义、成都、珠海、贵阳等城市的中心医院为主。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审批学生学位有关事宜及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学院还设立专家督导组,监督和指导教学实施,确保教学质量。毕业生授予教育部颁发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2、办学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贵阳路?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5、办学层次:本科教育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7、办学特点:普通本科办学层次,开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美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物制剂、英语、英语(英语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等本科专业。 二、招生计划2011年,学校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重庆、江苏、江西等多个省(区)、市。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三、专业录取规则1、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我院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2、凡符合规定享受加分待遇的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时的分数级差为20~40(或按当地录取政策录取);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一志愿二专业,一志愿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小服从)。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上述原则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考生。3、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4、口腔医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四肢无残疾(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五、招生组织机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七、咨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设立考生咨询室,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并解答相关疑问。2、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院主页:www.zmc.edu.cn或www.zmc.gz.cn 3、招生期间查询:0852―8204791、8205801详情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2012)2012-04-27
一、学院概况1、简介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创建于2001年5月,于当年9月正式招生。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并批准,将原遵义医学院科技学院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实行独立运行机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独立学院。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代码:13653。学院现占地500余亩,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学院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设置以临床医学专业为重点,同时设有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医学为主、文理渗透、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生实习基地以遵义、成都、珠海、贵阳等城市的中心医院为主。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审批学生学位有关事宜及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学院还设立专家督导组,监督和指导教学实施,确保教学质量。毕业生授予教育部颁发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2、办学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5、办学层次:本科教育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7、办学特点:普通本科办学层次,开设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英语、英语(英语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本科专业。 二、招生计划2012年,学院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重庆、湖南、江西等多个省(区)、市。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三、录取规则1、我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2、我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3、对于进档考生,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一志愿二专业,一志愿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小服从)。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上述原则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做退档处理。4、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5、相关专业特殊要求:(1)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2)口腔医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四肢无残疾(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五、招生组织机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七、咨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设立考生咨询室,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并解答相关疑问。2、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院主页: http://mts.zmc.edu.cn/3、招生期间查询:0852―8204791、8205801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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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大连路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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