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
2、应邀前往台湾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3、应邀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8、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1、州、市、地、县公安局受理
2、州、市、地、县公安局审批
3、省公安厅制证
遵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遵义市公安局
电话:0852-832334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40至17:00
汇川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厦门路1号
电话:0852-86375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40
办理时限
1、15个工作日
2、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