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换领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
4、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台湾通行证补办条件
损毁或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1、州、市、地、县公安局受理
2、州、市、地、县公安局审批
3、省公安厅制证
遵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遵义市公安局
电话:0852-832334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40至17:00
汇川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厦门路1号
电话:0852-86375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40
办理时限
1、15个工作日
2、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